最新通知,昭通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讀新聞 2023-11-13 10:41 來源:昭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部署要求,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昭通市第四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的決定,現就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以繳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合計使用次數(含已結清的住房貸款,不含消費貸款)和購(建)住房所在縣(市、區)登記的住房套數進行認定。(一)繳存人家庭無未結清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且公積金住房貸款使用次數合計未達到2次的,按繳存人家庭登記的住房認定:1.購(建)住房所在縣(市、區)均無住房登記的,按照首套住房執行公積金貸款政策。 2.購(建)住房所在縣(市、區)合計已有1套住房登記的,按照第二套住房執行公積金貸款政策。(二)繳存人家庭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1.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使用次數合計已達到2次(含)以上;2.在購(建)住房所在縣(市、區)合計已有2套(含)以上住房登記;(三)繳存人家庭住房套數以縣(市、區)不動產中心登記的信息為準;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使用次數以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系統記載的信息為準。二、住房套數認定標準自2023年11月12日起執行。


審核:莫娟 責任編輯:單娟
昭通新聞報料:0870-2158276 昭通新聞網,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昭通新聞報料:0870-2158276 昭通新聞網,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審核:莫娟 責任編輯:單娟
相關推薦